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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厦门路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6-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厦门路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照市厦门路以西、郭家湖子河以南

  2.2项目规模:1万m3/d。

  2.3招标范围:厦门路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内所有鼓风机、脱泥机、仪表系统的设备购置、调试及培训,应包括设备所有部件、辅助和附加装置,并保证全厂自动化系统的统一性、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厦门路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营技术服务两年,计划工期60日历天。详细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本次为厦门路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曝气鼓风机采购项目(单机离心鼓风机,附属及控制设备)

  标段二:带式脱泥机采购项目(脱泥机,输送机,空压机,污泥储罐,管线,控制系统等);

  标段三:仪表采购(包括在线仪表和过程仪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两项规模为1万吨/日(或以上)的类似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并且已经竣工投产;

  3.3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或须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的,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符合山东省、日照市市环保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的规定;

  3.4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生产资格及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3.6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二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手册或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8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日照市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枣庄路

  联 系 人:王全明

  联系电话:0633-3383092

  代理单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 侯艳玲 刘晓龙

  联系电话:0633-8139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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