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 南头镇扶持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用地填土后排水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DHLZSCG20160602 )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的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增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或参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版本)
2、 招标文件里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统一修改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3、 唱标信封内容为:1) 报价函; 2 )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3 )退保证金说明; 4 )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表 11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 2 修改为: 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7月1日下午15:30分
开标评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 7 月1日下午15:30分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6月30日下午17:00分前
6、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及 2016 年 6 月 23 日 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