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迎宾路供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由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No.1000553)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潢川县迎宾路供水主管网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潢公采【2016】 034 号
2.3地 点:潢川县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在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5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原件;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委托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委托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社保部门开具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为网上页面截图,且附上社保部门电话)。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5.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资格由评委在评标现场做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潢川县 地 址:羊山新区
联系人:余先生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13837673812 电 话:0376-6181701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