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蓟县水务局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于桥水库北岸渔阳镇污水管网等八项工程融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第一包:
1.项目名称:于桥水库北岸渔阳镇污水管网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1
第二包:
1.项目名称:于桥水库北岸马伸桥镇污水管网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2
第三包:
1.项目名称:于桥水库北岸穿芳峪镇污水管网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3
第四包: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县州河河道水质提升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4
第五包:
1.项目名称:蓟县城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5
第六包:
1.项目名称:蓟县2016年山区塘坝除险加固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6
第七包:
1.项目名称:蓟县2016年农村排沥河道治理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7
第八包:
1.项目名称:蓟县于桥水库北岸马伸桥镇至城区污水主管道工程融资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8-08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八包为融资服务招标,服务期限10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
¥53860000.00;建设资金:¥41980000.00
第二包:
¥118320000.00;建设资金:¥85230000.00
第三包:
¥102670000.00;建设资金:¥73420000.00
第四包:
¥28350000.00;建设资金:¥20180000.00
第五包:
¥975610000.00;建设资金:¥726820000.00
第六包:
¥21460000.00;建设资金:¥15070000.00
第七包:
¥18790000.00;建设资金:¥13460000.00
第八包:
¥83000000.00;建设资金:¥58610000.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四、五、六月份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有效票据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四、五、六月份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7月4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若报名人不是法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报名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20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采购中心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7月8日9:00至9:3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03室)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9:30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3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
2.联系电话:022-82822855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蓟县水务局
2.采购人地址:蓟县渔阳镇
3.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4.联系电话:022-29036081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82285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82822859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蓟县支行
9.开户银行账号:0302096609300171588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提交,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7月4日止。
十二、其他事项
1.天津地区供应商办理方式详见天津检察院官网“网上服务”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其他省市供应商办理方法请咨询当地检察机关。
2.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