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皮山县16乡镇农村供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已由和田地区发改委以《关于皮山县16乡镇农村供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发改农经 〔2016〕47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灾后重建)资金,招标人皮山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施工、供水管网材料、配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皮山县16个乡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涵盖皮山县16个乡镇灾后村镇集中联片破损644.24km供水管网进行恢复重建,同时对部分乡镇新的安置居民点供水支管及入户管网进行重建,使其恢复正常的使用功能,包括管道土方、输配水管道铺设、管道沿线闸阀井、穿越建(构)筑物,以及管网材料、配套管件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施工)标段:对杜瓦镇、皮亚曼乡等7个乡镇(详见招标文件)农村供水设施进行灾后重建土建施工;管网系统所需管道的安装、管道系统配套管件的采购及安装。
第二(施工)标段:对固玛镇、科克铁热克乡等8个乡镇(详见招标文件)农村供水设施进行灾后重建土建施工;管网系统所需管道的安装、管道系统配套管件的采购及安装。
第三(管材)标段:对杜瓦镇、皮亚曼乡等7个乡镇(详见招标文件)农村供水设施进行灾后重建所需的管网材料进行采购;
第四(管材)标段:对固玛镇、科克铁热克乡等8个乡镇(详见招标文件)农村供水设施进行灾后重建所需的管网材料进行采购;
第五(监理)标段:本招标工程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2016年8月5日~2016年12月5日,总有效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进行答辩。
(2)管材标段: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企业的授权经销商。其产品被列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农业节水灌溉与农村饮水产品认证》或水利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认证》有效期名录内。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监理标段: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进行答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3日至2016年7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2)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23日11时00分前,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和田地区住建局3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皮山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 红 联系人:黄文彪
联系电话:13779290211 联系电话:13999104738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