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鄞州区鄞江镇大桥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鄞州区鄞江镇大桥村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总长约6977 米,管径 DN300-DN400, 新建雨水管总长约 1893 米,管径为 DN300-DN500 ,新建 1 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建 1 座提升泵站,新建 12 座地埋式一体化提升泵。
项目总投资: 2045.32万元
工程造价: 1878.128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区财政及镇自筹共同解决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 的 道路、排水、 污 水处理工程 等 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壹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壹个
质量控制目标: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工期要 求:3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 周岁以下 ) ,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1名。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6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接过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且该工程于2013年6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指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④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中标公示(投标人应将相关内容以截图形式放入业绩证明材料中)。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资料不予认定。若无法提供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中标公示或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相关备案资料及甲方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gjy.nbyz.gov.cn )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鄞江路2号(鄞江派出所旁)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574-8803427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东段1678号世纪东苑715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9256986/13857404068
传真: 0574-8 925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