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横街镇水家村(二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15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水家村
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8079米,管径为DN75-DN300,新建雨水管总长约2412米,管径为DN160-DN400,新建36座玻璃钢化粪池,新建1座隔油池。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481.68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414 1772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及镇自筹共同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60周岁以下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时间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4]231号),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7月1日至今单独完成过(单独完成指非联合体)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含有污水管接村到户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图、验收报告及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中标公示,如非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中标公示或无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中标公示,招标人有权要求该投标人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编制说明、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式 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单位开户行或其他银行担保皆可)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提交地点:同开标室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 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社会服务中心”208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主任
电 话:88426655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89256986/18668269919,传真:0574-8925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