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2016地表水站运维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相关政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2016地表水站运维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627-24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321601)
3、预算编号:18-16-103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维 壹项
预算编号:18-16-10332 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整
项目基本概况:
确保奉贤区已建金汇港、南竹港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加强运维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投标人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最新有关技术规范对年度运维工作编制完整的运维技术方案,包含日常维护、日常数据检查、仪器维修、故障处理等服务,并做好相应的质控质保措施;详细说明人员和车辆安排、运维计划、质控计划、备品备件耗材和技术服务等。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国库资金:4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即日起至2016-07-2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1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21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20楼2001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20楼20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六、/
七、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2016年7月7日下午16:00前向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为准。(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置标书时携带完整的增税信息表)
(2)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a)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b)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c)账号:215080920510001
d)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
(3)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
(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作无效投标(或响应)文件处理。
(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桥镇华苑路19号 | 地址: | 奉贤区南桥镇华苑路19号 |
邮编: | 201499 | 邮编: | 201499 |
联系人: | 李聪 | 联系人: | 卢杰、徐迪 |
电话: | 57410842 | 电话: | 86-21-62791919×113、120 |
传真: | 57410842 | 传真: | 86-21-62791616×113、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