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BXJMC2016GCZB03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表编号:BMZBH-2016-06-003),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汤村东北方向,占地约48亩
2.3项目内容
(1) 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可研、环评等前期手续、融资、投资、设计、建设并运营,至特许经营期满无偿、无债务移交全部项目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2)该项目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近期设计处理量为10000m3/d,远期20000m3/d;配套管网约14Km,其中新建污水管网共分A、B、C三段,长度约12 km,建设期365日历天,现有管网约2Km;
(3)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4) 特许经营期为自污水处理厂开始商业运营日起三十(30)年(不含建设期)。
3.合格的投资申请人条件
3.1主体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财务能力和实力
须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人员及设备,有能力并愿意负责本项目所需投资资金的融资与担保。
3.3业绩要求
熟悉PPP政策,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PPP模式投资类业绩(包括BOT、TOT等,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2万吨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持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予以证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其它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5日至2016 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冀窗口)投标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原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检察院行贿受贿档案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5日14时30分,地点为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满城区育才南街61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满城区通济街)
邮编:072150
联系人:李玉忠
电话:0312-71300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满城区通济街)
邮编:072150
联系人:刘伟涛、王龙
电话: 0312-7130072
传真:0312-7130022
8.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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