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新陂头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002015176 |
招标项目名称: |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新陂头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020151760004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 年 07 月 15 日 09:00 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 年 08 月 04 日 18:00 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6 年 07 月 25 日 17:00 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6 年 07 月 30 日 17:00 时 |
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 |
经办人: |
张燕文、杨颖欣 |
办公电话: |
88211756 |
• 标段信息 1
标段编号: |
44030020151760004001 | ||
标段名称 : |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新陂头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2016-08-02 18:00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9809.5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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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3501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专业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水质改善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以及管线迁改工程(不含电力迁改工程) | ||
工程地址: |
光明新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新陂头河包括干流及其南、北支流,其中干流范围为茅洲河与新陂头河交汇处至公明水库溢洪道处,北支流范围为支流河口至深圳与东莞的交界处,南支流范围为支流河口至公明水库坝下,项目存在大量征地拆迁工作。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6-09-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8-08-31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以下条件满足部分: | ||
其他要求: |
无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在交易网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代表,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