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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元坝气田综合污水处理运行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7-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元坝气田综合污水处理运行管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坝气田长兴组气藏滚动建产17亿立方米/年产能地面集输系统总体试运投产方案》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东北采气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东北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坝气田综合污水处理运行管理业务外包项目。

  2.2 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南充市。

  2.3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365日历天/年),实行“1+1+1”年度签订合同模式。在执行一年后,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年度考核),根据评价结果(是否合格)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招标范围:对元坝气田17亿立方米/年滚动建产集输综合污水处理及井站生产助剂加注等辅助业务

  .综合污水处理包括: 川东北采气厂元坝气田下属29井污水处理站、大坪污水处理站、回注1井回注站、回注2井回注站(以下简称两站两井) 托管式运行管理(两站两井的运行管理及水质总承包;两站两井的设备设施维保、抢维修、机电仪讯的校检、维保、抢维修;气田水处理配方优化);气田区域内产出残酸、污水、污泥陆路转运;批处理用收发球清洗;水源观察井运行管理;元坝气田区域内含硫气田污水拉运与装卸及其它各类污水应急拉运(除生活污水及冲砂废水);集气总站及元坝29集气站污水缓冲罐界区、污水气提塔界区的水质调整;危险废弃物收集存贮管理及处置过程监控管理。

  井站生产助剂加注等辅助业务包括: 包括元坝气田地面集输工程试采及滚动建产34亿立方米/年开发工程各采气井站区域水套炉撬块的水质总承包,包括开工煮炉、日常水质取样分析、水质调整、除盐水补充、炉水排污及排污水转运、排污水处理,保障水套炉腐蚀率达标。采气井站助剂转运及加注。包括气田生产所涉及的所有各类助剂的分装、转运、装卸、加注、空桶回收(含:甲醇、盐酸、缓蚀剂、柴油等)等作业操作、作业工器具等。井站酸液临时收集橇块供给,井站酸液临时收集作业,包括作业过程中收集橇块供给、中和药剂配制、药剂加注、循环清洗、废液排放、转运、废液处理、清水漂洗等一切作业操作及作业工器具。清管球清洗处置包括作业过程中清管球集中存贮、清洗药剂配制、药剂加注、循环清洗、废液排放、转运、废液处理、清水漂洗及清洗后废球依法处置等一切作业操作及作业工器具。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水处理技术服务或环境污染治理运营;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同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2、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或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之一。

  3、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品备案证明。

  4、履行本外包业务所必需的具有氮封功能的高含硫气田污水自备专用转运车辆最少不得低于2辆(车辆标准:《QSH1020 2064-2010》),自有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租赁车辆的需提供合同书及所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在采购车辆的需提供采购协议、规格书或购买本招标文件日起两个月内自备车辆到位的承诺书。投标人中标后接管运营时必须提供不少于4辆具有氮封功能的高含硫气田污水自备专用转运车辆。

  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不低于30人的主要管理及关健岗位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作业资格证书[详细要求:1人拥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1~2人拥有安全员资格证作为HSE安全管理员;6~10人拥有水处理工或操作工证;6~12人拥有化学检验工/化验证;4~6人拥有驾驶证(B2及以上); 1~2人拥有仪表工或通讯工证;1~2人拥有机修工证;1~2人拥有电工证。投标人中标后接管运营时必须按岗位配置要求(包括以台班计及以定额工时计算的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证书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业绩要求:

  近年(2013年-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从事油气田开采或石油炼化行业含硫污水处理运营的业绩及经历。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经验及相关职业资格证。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

  3.5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13年、2014年、2015年)。

  3.6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 16 日至2016年 7 月 20 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2)购买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单位证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

  (4)购买人需提供的资质要求的文件,在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审查达标后,方可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费用另计。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东北采气厂)

  地址:四川省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川东北采气厂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8784742612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琼楼路138号光华里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6785533

  传真:028-8678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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