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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汽动给水泵汽轮机配汽机构改造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码:CBL_20160728_2565002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代理: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4机组汽动给水泵汽轮机配汽机构改造工程

  工期: 技术协议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设备供货及现场安装直至调试合格。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必须具电站设备成套服务或汽轮机控制系统服务资质;

  3、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1日 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核查,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加盖行政公章)一份,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通过资格核查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涉及到更换、变更等,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类似业绩(合同)。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时全部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的不予参评(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晓平

  联系电话:0471-6225849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安文昭

  联系电话:0471-3339925

  传 真:0471-333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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