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广州市番禺石?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市莲泉供水有限公司铜阀、玛钢管件、冲压管件、法兰采购项目,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采购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进行公开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企业大宗商品公开采购信息公告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采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石?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市莲泉供水有限公司铜阀、玛钢管件、冲压管件、法兰采购项目
采购企业广州市番禺石?自来水有限公司、广州市莲泉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S1CD716GD1000044
项目类别货品类最高限价(元)本项目设定单价限价,项目合同最高限价人民币8,550,934.30元。广州市番禺石?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959,573.50元;广州市莲泉供水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591,360.80元。
首次登载报刊番禺日报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6年7月29日挂牌期满日期2016年8月11日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及需求铜阀、玛钢管件、冲压管件、法兰等材料,以采购方订货单为准,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送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合同有效期按合同规定。
结算方式不设预付款,合同结算以实际送货量结算,每一项货物结算以实际送货量结算,每一项货物结算单价以意向供应方单价报价为固定单价,不受市场价格浮动影响,结算价格已包含税费、运费、售后服务费。
供应方资格
及要求1. 意向供应方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
2.意向供应方须为铜阀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
3.必须提供市级或以上卫计委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
4.意向供应方应拥有一台或以上运输货车,需提供产权证明,并提供24小时送货服务,以意向供应方承诺书为准。
5.意向供应方须在广州地区具有一个或以上仓库,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意向供应方须承诺提供无条件24小时送货上门,且12小时内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交易条件(一)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采购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
(二)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必须确保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诺其所供应的产品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
(三)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供应方须响应货物结算以实际送货量结算,每一项货物结算价为意向供应方的报价单价,并保持合同有效期内结算价不变,结算价格已包含税费、运费、售后服务费。采购方按附表的货物型号规格和单价,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数量确定每笔采购订单。
(四)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必须确保需求的货物遇到产品升级换代或停产情况下,由双方协商更改供货内容及价格。
(五)意向供应方须承诺提供24小时送货服务,以意向供应方承诺书为准。
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
详细交纳金额(万元)300,000.00元
交
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
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意向供应方须在2016年8月11日17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100317000079),以银行到账为准。
1、意向供应方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缴款人名称须与意向供应方名称一致。
3、联合供应时,须以其中一名意向供应方的名称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所办理联合供应手续。
交易保证金的
设置与处理事项(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2)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保证金,本所将于出具《资格审核结果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未能确定为供应方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所将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不计息地退回意向供应方账户。
意向供应方
需提交材料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法人机构应提交:
(1)《意向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公平竞争承诺书》、《承诺函》原件和《采购合同》;
(5)意向供应方须为铜阀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必须提供市级或以上卫计委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7)意向供应方应拥有一台或以上运输货车,需提供产权证明,并提供24小时送货服务,以意向供应方承诺书为准。
(8)意向供应方须在广州地区具有一个或以上仓库,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9)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披露事项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采购须知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A栋四楼;
(二)获取采购需提交以下文件:(意向供应方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意向供应方授权代表,需提供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交易
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采购交易服务
平台联系人张先生、贺先生
联系电话020-84463976;020-34711271;020-89160909
传真020-891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