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日照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药剂(氯酸钠、聚丙烯酰胺)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HYZB2016-068
三、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氯酸钠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2 、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提供的相关产品型式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人员、技术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设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4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28.52 万元 |
2 |
聚丙烯酰胺 |
5.64 万元 |
注:日照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药剂(氯酸钠、聚丙烯酰胺)二次招标采购项目,包含本项目的供货、运输、装卸、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即日起至 2016 年 08 月 03 日,每天 9:00 至 11:30 、 14:30 至 17:30 (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黄海三路 23 号金湾大厦 5 楼(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原件 。
3.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原件 、税务登记证 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若为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证件 原件 (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4 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原件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 、售价: 150 元 / 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16 年 08 月 19 日 09 : 00 — 09: 30 (北京时间)
2. 地点: 在 日照嘉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16 年 08 月 19 日 09:30 (北京时间)。
2 、地点 在 日照嘉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 采购人:日照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泰安路 33 号
联系人:司京国
联系电话: 0633-8098008
2.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黄海三路 23 号金湾大厦 5 楼
联系人:金婷、尹妹
联系电话: 0633-36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