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2016年度吕巷镇排水管道检测评估工程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颁发的《上海市排水管理养护维修企业证书》CCTV类;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016年度吕巷镇排水管道检测评估工程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729-2554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3 、预算编号: 16-16-40125001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排水管道检测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 、交付地址: 金山区吕巷镇
6 、交付日期: 合同约定
7 、采购预算金额: 847600 (国库资金:847600;自筹资金: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面向中小型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即日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8-05 截止 ,登录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上海市排水管理养护维修企业证书》CCTV类。 以上资料需有效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8-23 13:3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8-23 13:3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07室
2 、开标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07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疑问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他事项
1、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2、现场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逾期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地址:金山区海利路900弄46号407室,联系电话:13671640518,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朱吕公路6888号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 |
邮编: | 201517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顾超杰 | 联系人: | 金晶 |
电话: | 57377309 | 电话: | 13671640518 |
传真: | 57371557 | 传真: | 021-6093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