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XXC201613—FW)
一. 招标条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招标,项目业主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招标
(2)建设地点: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北至20路,南至阜锦公路,西至新月街,东至迎宾东街。
(3)工程规模:主要由居民拆迁和道路及配套工程组成。
居民拆迁:动迁补偿居民101户,征收房屋面积2.70万平方米,同时给予附属物补偿。道路及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89.5万平方米,新建城市道路15条,总长度18785米,同步建设给水、排水(含明渠)、供热、供电、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工程工期:服务期限12年,其中建设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注册资金达到700万元(含)以上;
(4)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用设施建设或市政设施维修能力;
(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2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3)地点: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州区西山路17-310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
五、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6年8月18日09:30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会议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久伟加气站道西)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300000元);
六、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称: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办公地址:阜新市东风路173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18-2281128
招标代理人: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7号 -310室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电话:0418-6589864
E-mail :fxxc@163.com
联 系 人:李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