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弥勒市污水处理项目(弥阳镇-温泉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污水处理项目(弥阳镇-温泉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HHZB2016481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计划投资:1221294.83元
工 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内容:弥勒市污水处理项目(弥阳镇-温泉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竞标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原件。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59b9055edaef5ef7bb0d3c12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3至2016年8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所有竞标单位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料送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应谈文件递交、开标
(一)应谈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14时30分。
(二)应谈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航
联系电话:0873-61986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侯建伟
电 话:0873-3799056
日 期: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