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旧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旧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梅发改审批[2016]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北起梅城大桥附近,南至大路桥附近,沿梅溪西岸敷设的截污干管;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335.4723万元,包含其中暂列金额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旧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包括3段污水管道。A段,北侧起点为闽清县公路局、南侧起点为闽清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至梅溪大桥附近汇合后倒虹至终点梅溪大桥东侧,接入现状D400污水管道,A段管线总长度为528米(其中130米为倒虹管道),沿河敷设主管管径为DN300,倒虹管管径ND200;B段,起点天行大桥,沿梅溪往下游敷设至梅城大桥附近现状倒虹管,B段线路总长度547米,管径为DN500。F段,南侧起点大路桥梅西小区,沿梅溪沿岸敷设至洋桃公园旁现状倒虹管,长度688米,管径DN300;北侧起点为洋桃公园公厕,沿梅溪沿岸敷设至洋桃公园旁现状倒虹管,长度101米,管径DN2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335.472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08 月 05 日至  2016年 0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30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图纸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08月25日9时30分前汇达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8 月 25 日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有效《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以上均需现场原件核验),无相关原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邮编: 350800 ;

  联系人: 张工 电话号码:223733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金鼎城9幢1单元1101室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669932 传真: 0598-5669933 ;

  联系人: 陈秀文 手机: 1304305953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

  帐户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004 7333 189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清县旧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或MHS招[2016]梅008号投标保证金” 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退还保证金电话:0591-22335734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