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江阳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一期工程蓝田派出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江发改投【2015】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江发改投【2015】10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61901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江阳区蓝田派出所附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按规划设计要求,对江阳区城区南郊水厂军分区、五渡溪及兴泸安置房周边、三道桥等处排污口的收集池、排污管、提升泵等进行新建和改造。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明细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和安装能力的单位。
3.2 1.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二级及其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或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已完成不少于0个类似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3 (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6日9时30分至2016年8月12日18时30分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凭身份认证密匙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在截止日17时前进行匿名提问,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10时30分
5.2 递交地点: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6.发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康宁路4号院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0-360773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仁禾商务楼506-507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028- 65182913
传 真: 028- 65182913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