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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莱西市文化中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告发布日期: 2016/8/5 公告号: 2016-153g
项目名称: 莱西市文化中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莱西市文化中路(烟台路至青岛路)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714.96万元 工程造价: 714.9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全长776米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6]124 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5201608010201
建设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建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42079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建珍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42079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封慧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4828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全长776米。道路宽16米。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景观三部分。其中主道路铺36cm水泥稳定碎石、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细粒式沥青混凝;道路两侧铺设人行道和砌筑2米宽的块石水沟。铺设HDPEφ500的污水管道641米;HDPEφ300的污水管道170米;HDPEφ300的雨水管道60米;HDPEφ400的雨水管道21米。KO+670-KO+790段的北侧砌筑花坛、台阶以及坡道工程。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3、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团结河西岸及沽河小学门前道路翻修工程、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翻修工程、杭州北路(北京路-洙河小学)道路改造工程的项目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上五年度(自2011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要具有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设定的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 宋欣 刘慧娜,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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