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康平县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审【2016】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康平县境内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571.35 万元。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4 个标段。 只允许投 1 个标段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段改造教委1号等3个小区,硬覆盖3900㎡,防水4150㎡,排水563m;二标段改造廉租房1号等3个小区,硬覆盖2814㎡,,防水2890㎡,排水510m;三标段改造党校等4个小区,硬覆盖7900㎡,防水2700㎡,排水283m;四标段改造地税等3个小区,硬覆盖4130㎡,防水2500㎡,排水1000m。(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每位投标人仅限报名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 A级(含A级)以上等级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5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具有经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含A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公示为准);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7)企业信用报告;(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9)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相关证件在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邮编: / 邮 编: 110004
联 系 人: 于峰 联 系 人: 杨雪、郑婷
电 话: 024-87325998 电 话: 024-23180489-811
传 真: / 传 真: 024-231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