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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第二地表水厂(净水厂)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

发布时间:2016-8-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BDRT-GCZB-1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第二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发改投资【2016】488号)批准建设,并进行招标核准,核准文号为【BDZBH-2016-54】号,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第二地表水厂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保定市区西北部,北三环与西二环交界处西北角。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350亩,期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10亩。工程内容包括净配水厂、调节池及配水管网。其中,净配水厂设计规模30万m3/d,生产构筑物主要分为水线及泥线两部分;调蓄设施包括粗格栅间、调节池及提升泵房,其中调节池调节容积约15万m3;配水管网总长约56.61公里。

  2.3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核并出具审图报告。

  2.4本项目施工图审核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需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含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

  3.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含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 8日至 2016年 8月12日,每日上午09:00分-11:30分,下午 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保定瑞特)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30 日 15:0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30日 15: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30日 15:0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第二地表水厂建设指挥部

  地 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28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孙中孚

  电 话:0312—7912240

  传 真:0312—7912240

  招标代理:保定瑞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公司

  地 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同美酒店B座8022室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董路平

  电 话:0312-3167688

  传 真:0312-316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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