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疏勒县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城东新区供排水连接工程已由勒发改【2016】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疏勒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疏勒县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城东新区供排水连接工程
2.2 建设地址:疏勒县。
2.3建设内容: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铺设排水管网6.1公里,建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铺设再生水管网3.6公里。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75亿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200万元。
2.6 招标范围: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排水提升泵站、水池各一座,铺设排水管网6.1公里,
二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水池、泵站各一座,铺设再生水管网3.6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条件
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同类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证及拟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等相关证件及项目班组其他组成人员岗位证书,项目主要配备人员须提供一年的社保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项目主要人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五方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疏勒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交易中心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处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到疏勒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交易中心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疏勒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颖婷
联系电话:183991256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大众蓝湾小区8号楼2单元294室
联系人:贾凤琴
联系电话:18099986683 0998-2300899
监督单位:疏勒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6573692
疏勒县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8-657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