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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8-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25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GZHD-2016-0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1.54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是具备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双山七路1号大院(南香公园北侧世纪花园)12栋202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双山七路1号大院(南香公园北侧世纪花园)12栋202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24380185

  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900740

  投标保证金账号:4400 1690 0430 5250 0603

  开户银行:建行茂名新福二路分理处

  户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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