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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中心医院(城东分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中心医院(城东分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采购为诸暨市中心医院(城东分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21万元(详见招标采购内容)。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16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自2016年6月19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0.2万元。谈判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6年8月19日9:30 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 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包海燕 联系电话:13575579858

  传真:0575-87255722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朱公路9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75576038

  传真: 0575-88795509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西二环路288号(外贸大夏22楼)

  诸暨市中心医院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附件: 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竞争性谈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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