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0120160805320801
一、项目名称: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二、建设单位:大连东达水务有限公司
三、工程规模: 3.5万m3/d,新建构筑物约3000㎡。
四、工程地址:大连市振连路东侧,中华路北侧。
五、招标范围: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包括拆除综合楼、除臭间、加氯间;改造生化池、接触池;新建综合楼、综合一体池、污泥池、设备间内设置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槽、清水池、碳源溶解池、碳源溶药池、PAM溶解池、三氯化铁溶解池、储药间、配电间、值班室及检测分析室等土建、套管及基础预埋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600万元,投标保证金50万元。
八、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项目接收联合体申请,联合体需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九、项目经理要求: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十、资格预审方式:当报名家数为9家以下(含9家)时,则不进行资格预审;当报名家数为9家(不含9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预审方式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9家(不含9家)以上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注: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与同期招标的大连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可兼投兼中,但必须是两套项目班组成员,如两个项目为一套项目班组成员只允许中一个项目。
十一、报名要求:使用CA锁网上报名。
注意:(1)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 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办理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诚信办(1369室)。
(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项目经理需取得《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办理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1369室)。
(3)开标时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需在《大连市筑信网》和《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50万元,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天递交),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帐号:7211710182600125035”(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开标前由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十二、报名时间: 2016年08月10日9:00至2016年08月16日16:30时
十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申请人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16年08月17日至2016年08月2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3: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四、招标人:大连东达水务有限公司
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丹、金科宇 电 话:84651713、8465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