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JYGS.S.008-2
1. LXB供水阜新市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已在阜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情况简介:
1) 项目规模:新建日供水10万吨净水厂两座及两条约45公里配水管线。
2) 工程位置:阜新市区净水厂:场址紧邻闹德海水厂东北侧,南距G101线约0.3km,厂区面积108.22亩;清河门区净水厂:场址在清河门西山北沟西北约0.8km,北距圈上村约0.6km,东距锦阜高速公路约1.5km,厂区面积96.17亩。
3) 资金来源:自筹
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初步设计60天,施工图设计60天。
5) 招标内容及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
6)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2) 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同时具有国家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证书。
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投标。时间为2016年08月10日至201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时至11 时30分,下午13 时至 17时。
6.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不含软件公司费用)。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7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31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9. 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0. 招标人:阜新市水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31-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18-2284902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18-2926961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