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2016年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工程,已由呼图壁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16〕29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呼图壁县2016年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工程
2、建设地址: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新兴产业园区
3、项目规模:新建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管网总长2769米,其中:新纵三路(G312国道-S201线)DN400双壁波纹排水管线长703.2米、DN500双壁波纹排水管线长863.50米、DN600双壁波纹排水管线长1202.30米。
4、工程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8月30日开工,2016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62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 10:00 时-2016年8月14日 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2016 1066 ,投标保证金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5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行号:104885001092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15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张斌 1389961378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新松 15199683590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4531082(呼图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