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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编号:hzws2016-lq39)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为了推进台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发展,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决定实施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下称“本项目”),现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且经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评估论证,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均已通过,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区政府授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下称“区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95 万m3/d,近期规模6万m3/d,远期规模为20万m3/d。本次实施工程为近期规模达到6万m3/d,项目总投资约3.25亿元,一期采用TOT模式,二期采用BOT模式,出水执行《台州市环保局关于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限制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

  2.2项目服务范围:按照《台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04-2020),台州中心城区排污共划分为五个分区:椒北分区、椒南分区、黄岩分区、路桥分区、滨海工业区分区。本项目建成后,工程服务范围为滨海工业分区,总体和路桥区金清镇和蓬街镇两镇的政区范围一致,主要包含滨海工业区南部、金清镇、蓬街镇、金属再生园区、吉利V 项目、电镀园区和熔铸园区等区域,总面积36.0平方千米。

  2.3采购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

  3、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取一期TOT模式,二期BOT模式相结合的形式,由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100%,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包含二期工程的建设期2 年。项目公司的回报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污水处理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担保、无质押、无债务的移交给台州市路桥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财务实力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以不早于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净资产收益率在8%以上。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以不早于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4资信要求:

  具有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资信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出具的不低于AA级(含AA级)资信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单位颁发的污水处理运营先进单位奖牌证书。

  4.5业绩经验要求:

  在中国大陆境内或港澳地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日处理规模不低于100万m3;至少有3座单厂日实际处理规模在6万m3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其中至少有1座正式运营满1年以上;以BOT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的且单厂日实际处理规模在4万m3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业绩不得少于3个,其中至少有1座正式运营满1年以上。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另一方应满足除上述第4.5条以外的其他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申请人代表请于本公告第6.1规定的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到本公告(确定第9.1或9.2)所述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8月30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 .联系方式

  8.1采购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文化路46号

  联系人:罗凌超

  电话:0576-89217506

  8.2代理机构: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15室。

  联系人:高女士、汪女士

  电话:0571-85334203、85340710

  8.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2517851

  追踪项目进展:
  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http://plan.dowater.com/info/136.asp
  台州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448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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