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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徐汇区市政署排水管道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徐汇区市政署排水管道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壹类作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CCTV作业证和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需在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备案情况及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至中标备案期间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即在开标当日至中标备案期间在建项目查询均为“0”)。 (4)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徐汇区市政署排水管道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809-776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16-10614,07-16-981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采购项目2016年度徐汇区市政排水管道检测项目,包括:湖南街道、天平街道和徐家汇街道所属的共计40条道路雨水管道。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62万元,考虑到之间存在工程二类费用及相关其他费用,故本项目的建安费用价为335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6、交付日期:服务工期为60天

  7、采购预算金额:4620000(国库资金:2000000;自筹资金:262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8-1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8-17 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壹类作业证书;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5、CCTV作业证; 6、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资质原件; 7、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 8、上海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准入进程查询界面复印件各一份。 9、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复印件,及双方的联合体协议证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3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016-08-31 10:0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

  2、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证明。 (3)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无疑问函原件或疑问函原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

  七、其他事项

  1、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每个工作日09:00~11:00、13:00~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8月17日上午9:30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传真电话:64641857。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6年8月17日下午13:00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汇区钦州路111弄30号 地址: 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邮编: 200235 邮编: 200030
联系人: 凌人杰 联系人: 傅振欣
电话: 54890223 电话: 13761088954
传真: 54890223 传真: 6464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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