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汴水务锦绣路等五条道路给水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郑汴水务锦绣路等五条道路给水工程
2、 项目概况:道路给水管网工程施工 DN100-DN1000
3、 项目编号: HNFY-2016-152
4、 工程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
5、 资金来源:自筹
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锦绣路(规划北路 - 科学大道)给水工程
二标段:燕西路(凤阳路 - 豫兴大道)给水工程
永丰北路(小冉路 - 豫兴大道)给水工程
王庄路(凤阳路 - 岗王路)给水工程
王庄路(岗王路 - 豫兴大道)给水工程
8 、质量要求:合格
9 、工 期: 1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4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 ;
5 、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承担过 3 项以上(含 3 项)类似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价在 500 万元或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6 、 2013 、 2014 、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13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至 2015 年的)。
7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出具注册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代理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 、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
1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在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建设路秦岭路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 B 座 9 楼招标代理中心】报名;
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报名: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 )五大员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7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8) 企业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道路给水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 ;( 9 )近三年审计报告; (10)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报名资料,根据豫建〔 2016 〕 38 号文规定,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携带复印件外,其余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并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壹套 ( 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装订于报名资料内 ) 。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 标段·单位,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在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建设路秦岭路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 B 座 9 楼招标代理中心】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 0371-569250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 女士
电 话: 0371-68873682
传 真: 0371-6887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