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SBSLSGG2016-002 招标编号:TDGS-2016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绥滨镇老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绥滨县水务局以绥水发【2016】10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绥滨县;
2.2招标范围:
新建水源井3眼,升级改造9000立方米/日规模的净水厂1座;新建DN150-DN200配水管道3.84公里。新建建筑物总面积720平方米;构筑物总容积983立方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9月5日,竣工时间2017年9月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 2016年8月10日至 2016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所需的报名材料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六楼604室登记报名。
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注册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人提供证明为本单位职工近六个月的五险一金证明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限内查询企业、企业法人、授权人),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考察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至2016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六楼604室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绥滨县
联系人: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0451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