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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度管材品牌单价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禾县自来水公司 2016年度管材品牌单价招标(第二次) 已由嘉禾县发改委以 郴发改招核【 2016】 7号文 备案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嘉禾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嘉禾县自来水公司 2016年度管材品牌单价招标(第二次)。

  期限:壹年

  第一包:供水管材及管件

  第二包:管道配件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 1包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自行生产工程所需给水管材、管件等;

  ( 2)投标人公司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 8000万元以上(含 8000万元);

  ( 3)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 4)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3、 2014、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 6)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产品卫生合格书面证明材料;

  ( 7)提供以下部分所投产品( HDPE供水管道: DN200*1.0 MPa、 DN160*1.0 MPa、 DN110*1.0 MPa、 DN315*1.0MPa、 DN63*1.25MPa)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或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 8)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9)具有有效的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0)具有生产所需检测检验专门部门,并且有现场彩色照片,要求提供熔体流动速率仪、液压爆破试验机、哑铃型制样机、恒温试验箱等这些设备的正面彩色照片、铭牌彩色照片以及本单位的正式购买发票的复印件;

  ( 11)投标人是满足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第 2包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自行生产工程所需阀门、五金配件等;

  ( 2)投标人公司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 5000万元以上(含 5000万元);

  ( 3)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 4)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3、 2014、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 6)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产品卫生合格书面证明材料;

  ( 7)提供所投产品( DN100*1.0MPa锁闭法兰阀门和 DN100*1.0MPa软密封法兰阀门)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或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 8)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9)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 10)投标人是满足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要求投标代表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参加投标,没有带样品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月 11日至 2016年 8月 17日,每天上午 8: 30时至 12: 00时,下午 15: 00时至 17: 3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及本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携带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 1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注: 1、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保证 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处理,并上报纪检监察及行政主管部门。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9月 1日 9:00(北京时间),地点为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139755953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 1109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735-233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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