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三水区北江以西片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 加压站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统资【 2015 】 56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水区北江以西片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 加压站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S118 线转 X503 线至六和的三岔口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三水区北江以西片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加压站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给水加压站一座,包括: ① 土石方工程; ② 送水泵房及变配电站(含高压供电部分)、加氯间、清水池、吸水井、附属用房的土建、工艺、电气的施工以及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③ 、门卫室、厂区的电气(含高压供电部分)、道路、给排水、绿化工程; ④ 加压站自控系统(含安防、监控)的设备供货、集成、安装、调试。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18361513.56元,招标控制价18361513.56元(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55901.4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850000.00元,暂列金额1086200.41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电房土建完工后须在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接火送电;投标人须在该工期内完成接驳通水、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接、接火送电所有工程内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 包设备及安装、 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保险、包检测、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保措施。工程量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或以上。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工程的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与要求。 本工程并网接水需经过供水权属单位的同意并按供水权属单位的相关流程办理接驳申请业务;并且须保证本项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与招标人的上级管理部门的接口相对接,以及保证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同意其接电。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 ,用于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2 )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 50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 30% ;
3 )工程完工并完成并网接水、自动化系统对接、接火送电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70% ;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供水管网维护部门的验收, 并获得其出具的合格证明、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审定结算后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后 30 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 95% ,余下 5%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5 )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6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 > 的通知》(粤发改稽察〔 2014 〕 181 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 接本工程所需的由 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 C 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给水排水 专业 中级 (或以上级)职称,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提供的相关证书须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一致并提供相关平台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给水排水 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 提供的相关证书须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一致并提供相关平台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2月至 2016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要求派驻专职安全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 2016 年 8 月 11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 12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 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 (即 2016 年 8 月 26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将投标保证金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 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 24 号之一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12 号智汇大厦 703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小姐、李先生 |
电 话: |
0757-87715992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7793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