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磋商概况
2.1 项目名称: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
2.2 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16-003;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招标内容:托管运行技术服务人员、药剂报价
2.6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
2.7 服务期限:2年;
2.8 采购预算价:¥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三、供应商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最新有效的);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缴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派驻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从业证书。
3.4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3.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1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4.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4.3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磋商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证》原件、提供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五、磋商保证金:
5.1磋商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5.2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16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磋商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昭忠路支行
账 号:2463301040005072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6.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将被拒收。
6.5磋商申请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139880211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96号
邮 政 编 码:661199
联 系 人:王师
报 名 电 话:0873-3:20866
传 真:0873-3720866
电 子 邮 箱:gyzb8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