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宜川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宜川县人民医院医用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宜川县人民医院医用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SCZE2016-TP-1268/1
3、采购人名称:宜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宜川县南大街 31号
联系方式: 0911-462280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八楼
联系方式: 029-88490543
5、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医疗废水每天所排水量为约 200m3,运行周期为 24个小时。设计水量为 Q=200 m3/D, 8.5m3/h;根据以上标准相关处理设施,包含废水池和设备房的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496950.00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3、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提供网上自动生成的《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B)证;
6-5、提供采购方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注册地征信机构开具的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或企业征信报告;
6-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 6个月的完税凭证(税务机关出具的票据)和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 2014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号);
7-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8、竞谈文件发售:
8-1、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五部购买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
7-2、时间: 2016年 8月 12日至 2016年 8月 19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9、竞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8月 23日上午 9:30
竞谈时间: 2016年 8月 23日上午 9:30
竞谈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 2号山西证券大厦 21层第七会议室
10、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舰
联系方式: 029-884905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帐 号: 10206007991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