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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2016年度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滨区石鼓镇2016年度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市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达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石鼓镇甘沟村,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石鼓镇的甘沟村建设3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DN300水泥管污水收集管网800米,铺设30cm排水渠盖板2100米。建设资金69.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 7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有1年以上相关环境工程施工经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设部门)或企业对具有工程师职称(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项目经理任命书(环境保护部门),并具有环保工程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2 日至2016年8月18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宝鸡市渭滨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宝鸡市红旗路48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须携带资料:公司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任命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查询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且在公告有效期内)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2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9246888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达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敏 电话:0917-345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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