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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青河县青河镇和阿热勒乡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厂建设项目(一标段土建),已由青发改批【2016】2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青河县青河镇和阿热勒乡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厂建设项目(一标段土建) 2.2 建设地址:青河县城区和阿热勒乡 2.3 建筑规模:青河县第二自来水厂扩建1万m3/d处理工艺,前端增加处理规模为1.6万m3/d预沉池一座及配套基础设施,并实现厂区的自动化控制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约2600万元 2.5计划工期:38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类似于本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6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8月17日至 2016年8月2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团结路有色大厦三楼 邮 编:830029 联 系 人:魏琪岩 电 话:18719910813 传 真:0906-2165577 电子邮件:392372083@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路(兵团)支行 账 号:30704801040007866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