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本招标项目岳麓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由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6]80号批准建设,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岳麓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麓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3、工程规模:岳麓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本次招标包括望兴桥-赵洲港、王家湾-靳江中渠、科教新村-赵洲港、榨泥湖-港口排渠、学士村(联丰垸学士街道)共5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5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共计约1.73万米,整治内容包括截污、清淤、清表、生态修复等。工程费用约为2.01亿元。
4、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50亿元。
5、资金来源:融资和自筹。
6、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 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报批通过后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7、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项目建设期技术服务工作。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及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07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应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或城市排水改造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全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431616000018010039279
3、截止时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岳麓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设计”,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
2、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每天9:00-11:30,14:00-14: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一楼十号窗口;
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一套相应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2日14:30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七、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5)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或在编证明;
(6)企业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楼1418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方案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十、行政监督:
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郭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