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陆丰市自来水公司 拟建的 陆城东环大道、东埔大道、桥西路供水管道扩建工程 ,经陆发改{2016}174号批准,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陆丰市东海镇及城东镇。
2.2 、建设规模:在东环大道南侧敷设提条口径为400毫米,长度为 1350 米的PE供水管、在东埔大道敷设一条口径 400 毫米,长度为900米的 PE 管,项目总投资365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2.3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2.4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的独立法人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材料
4.1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19 日上午9: 00 至11: 30 ;下午2: 30 至5: 00 止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须提供,并且被委托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 ;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④、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造价员)的本单位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所要求人员证书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5 、 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
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核查。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单位电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同时招标人不接受任何证明或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没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核对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丰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 地 址: 惠州市南坛北路38号三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516001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人 : 黄先生
电 话: 13502365818 电话 : 1313836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