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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平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厂一期(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平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厂一期(排水工程)已由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发改审【2015】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武平县天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招标人为武平县天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平县城厢镇文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一座,包括库容量约5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填埋区,挡土坝、雨水导排系统、管理房等。工程控制价为109354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土坝、涵洞、管理房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9354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企业根据闽建筑[2015]35号,进行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2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8 月 16日至2016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00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武平县平川镇南门段枫亭路50号4楼(天才幼儿园4楼)(购买标书电话:0597-4898766)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使用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9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四楼开标室。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平县天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一层 ,邮编: 364300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0597-3230696 联系人:小李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平县平川镇南门段枫亭路50号4楼 ,邮编: 364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7-4898978 ,传真: 0597-4898978

  联系人: 小贾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武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所

  地址: 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三楼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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