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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茂名分公司炼油低浓度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编号:MMSH-R3.21.011-2016-059

  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炼油低浓度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石化股份公司以“《关于茂名分公司炼油低浓度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机构为茂名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茂名分公司炼油低浓度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茂名分公司炼油低浓度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

  2.3建设规模:除油预处理、深度处理、外排达标水处理、生化处理、含油臭气处理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完善等。项目完成后,外排污水COD≤50毫升/升、含油≤3毫克/升、氨氮≤5毫克/升、总氮≤15毫克/升。低浓度污水处理场改造设计规模为1200m3/h,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除油预处理部分包括新建3台10000 m3调节均质罐,2台利旧,罐内设置除油设施,6台高效聚结除油器,两级各4台微气泡溶气气浮装置。生化处理部分采用全膜法A/0生化工艺,新建A池容积15000 m3,现有A池、01池、02池等设施利旧。利旧现有催化燃烧及生物除臭设施。污水外排达标改造设计处理规模500 m3/h。新建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6座,BAF曝气生物滤池1座等设施。新建3台500 m3污油脱水罐,6台300 m3油泥、浮渣存储罐,设置油泥、浮渣脱水设施等。在充分依托现有设施基础上,配套电气、电信、控制仪表以及其它公用工程改造等。

  2.4建设投资:23255.18万元。本标段最高控制价为770000.0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9月1日桩基开工,2017年5月30日建成中交,2017年6月30日具备投用条件。具体以批复的总体统筹计划为准。

  2.6本无损检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标段招标范围:根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3)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理化试验时);且持有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项目经理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3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Ⅲ级(RT)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4对应检测项目的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中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加入中国石化依法建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库(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后,才能参与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工作日,每天8:00~11:

  30,14:00~17:30,午休时间除外);

  (2)购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一路1号大院505房。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3 招标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均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将标书款汇入本招标公告第9点明确的指定账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中石化系统外的投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中石化系统内的投标人以及中石化系统内企属企业投标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9月8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08时30分。

  6.3递交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2房 。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08时30分。。

  7.2开标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2房 。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

  邮编:525000;

  联系人:陈琛;

  电话: 0668-2234171 ;

  传真: 0668-2864177;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 com

  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开户账号:44001690403059333111

  联行号:105592004033

  10.招标业务部门

  名称: 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5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陈琛;

  电话: 0668-2234171 ;

  传真: 0668-2864177;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 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业务部门: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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