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G-10191716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井水处理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同煤集团批准建设,立项文号:同煤经企字【2016】8号。项目业主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环保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塔山矿
2.2项目概况:矿井水处理站随着近年来矿井产量的增加,目前井下排水量达到6000m3/日左右,原设计3000m3/日的处理废水的能力不能满足目前井下排水能力,而且原设计处理工艺不能完全处理大量带油污的污泥的废水,造成目前无法处理的废水直接外排,时有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泥堵塞原有处理系统,不能正常处理废水,造成矿区环境污染,综合以上原因,急需对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能改造和对原系统增加隔油及隔泥的相关处理装置,新旧系统处理能力须达到7500m3/日才能满足目前的井下排水能力。
2.3招标范围:
1) 招标工程的施工(含安装)
2) 招标工程所需材料的提供(含设备)
3) 负责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的工作
4)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0天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书(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并取得B级安全生产考核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3.1企业单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业绩证明(合同三份)
3.3.2企业项目经理:(1)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书(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2)B级安全生产考核证;
3.3.3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
3.3.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3.3.5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文件、任命文件、有关证明
(1)施工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企业对进驻同煤集团公司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上述人员的1年养老保险交讫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0日(周六上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市矿区同煤技校旁旺盛嘉园4栋8号商铺持本公告第3.3项所列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时间:2016年9月6日8:00时-9:00时(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投标地点:同煤国际三楼第一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9:00时(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开标地点:同煤国际三楼第一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号鸿富小区综合楼14层
邮政编码:030006
电话:0351-7535898\7531418\8065440 (分机号:8020)
E-mail:jszb508@163.com
传真:总机转8022
联 系 人:张先生(0352-4216223)许先生(总机转8020)
开 户 名: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14100068401817018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