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RZDC-GKZB-2016-08023
招标编码:CBL_20160818_18601091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代理:-
招标人:华能日照电厂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就二期供热改造凝结水系统用管道、管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厂家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本工程计划对华能日照电厂二期2X680MW纯凝机组4号机进行供热改造。该厂二期#3机组供热改造已于2013年10月改造完毕,采暖抽汽进入一期供热首站,作为备用热源。本工程对#4机组进行供热抽汽改造,同步建设供热首站,与本次#4机及已经改造的#3机组供热能力匹配。本次改造供热首站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先期设备按照总设计容量的1/2考虑,配套的化学制水、电气、热工一并考虑。
2.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华能日照电厂二期供热改造凝结水系统用管道、管件
2.2本标段招标范围:凝结水系统用管道、管件
2.3本标段概算: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
3.2 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资质证书(级别:A级)资质、并具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2004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9001:2008标准),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5份电力或供暖行业、DN500以上螺旋管的供货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其中至少有1份含有DN800及以上规格、介质为水、工作温度小于150℃的螺旋管且已经投入运行达到1年的业绩,且可提供已经投入运行工程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随资格预审文件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供货商品型号规格、合同总金额、合同采购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须知:
4.1 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2 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3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进行评标,作废标处理。
4.4 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5.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8月18日10:00起至2016年08月25日10: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上传资格预审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报名,是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供应商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直接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非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供应商的,需注册后才可以进行参加投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电话:400-605-1166)
5.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将款项汇入招标方账户,招标方进账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日照北京路支行
账 号:37001719608050001140
投标人在办理款项支付时,必须在款项支付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本招标项目以便招标单位及时确认。
5.5.2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5.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
5.5.4 招标文件费:0元。招标文件费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编辑短信“XX单位+联系人+电话+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液氨招标文件费已汇入招标方指定账号”通知招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须在2016年08月25日10:00前按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 “××项目”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方式提交,申请文件中的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1个WORD文件发至邮箱13506332515@163.com。不接受传真。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物资站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399号日照电厂厂区)。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399号
联系人:赵茂泉
电 话:0633-3362517
传 真:0633-336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