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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县中医院改扩建门诊住院楼建设及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6-8-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中医院改扩建门诊住院楼建设及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5]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县财政拨款,已落实。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招核[2016]14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株洲县中医院改扩建门诊住院楼建设及污水处理项目设计

  2. 招标编号: XJ2016-02

  3. 建设地点:株洲县城区

  4.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新建一栋11F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改建现有门急诊、医技科室等基本用房以及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辅助用房,改建面积7908.3平方米;改扩建一套规模为16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建安投资约5500万元。

  5. 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6. 后续服务:整个施工期和两年缺陷责任期。

  8.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部分项负责人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四份复印件(盖章)前来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4)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此项只需提供复印件)。

  四、设计费补偿方式:

  1、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费;

  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3、所有投标人涉及本项目的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五、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七、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八、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二楼原招标投标管理局窗口.

  九、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

  十一、行政监督 :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二、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株洲县中医院

  地 址: 株洲县渌口镇

  联系人: 蔡建君

  电 话: 15873303333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684531525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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