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序列 | 要求资质专业 | 等级 |
施工总承包企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及二级以上 |
建造师/监理师 | 专业 |
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1、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经岳发改【2016】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岳普湖县供排水公司,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及其他投资筹措,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址:岳普湖县城
2.3 建设规模:近期(2018年)供水能力1.9万立方米/日,远期(2030)供水能力4.1万立方米/日。新建水厂1座,新打水源井8眼,敷设井间联络管6200米及配水管网54002米。
2.4工程总投资:约38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八大员证件及拟选派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监证。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财务要求:良好,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2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第一分公司(喀什市天南路天南尚居21楼6室)。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请按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第一分公司(喀什市天南路天南尚居21楼6室)通知的具体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后 1 日内寄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普湖县供排水公司
联系人:翟树明
联系电话:1356565182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第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天南路天南尚居21楼6室
联系人:崔雪松
联系电话:18099846666 15599878989 0998-2528009
监督部门:岳普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6886477
投诉举报地址:岳普湖县纪检委
举报电话:0998-682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