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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6-G1-0059-WB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6786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绥县水利局

  地址:扶绥县南密路92号

  联系方式:梁工0771- 75333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0771-56786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航洋国际城2号楼152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已由崇左市水利局以崇水汛[2016]7号批准建设及扶绥县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招标人为扶绥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由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6-G1-0059-WBZB

  建设规模:输水管网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建设地点:扶绥县境内。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约 297 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扶绥县三哈水库渠黎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招标,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区外企业必须在广西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水利厅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3.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 8 月 26 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发售地点: 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⑶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⑷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⑸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竞标人单位)(复印件)、水利厅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提供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⑺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8)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注:以上标注为复印件的,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5.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账 号:800091773466663

  6、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9月 13 日 10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6.2 由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给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 9 月 13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开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扶绥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工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0771- 7533379 电 话: 0771-567862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区外企业必须在广西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水利厅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业绩要求:无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3.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2日 21:41 至 2016年08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3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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