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LHZB2016-9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陕西快反机动支队室外临时排水设施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后勤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第二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泾阳县太平镇。
2.2工程规模:新建土建、给排水工程(不包括污水处理间及污水处理设备)。
2.3招标范围:武警陕西快反机动支队室外临时排水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申请人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查询有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6 年 08 月 25 日 00 时至 2016 年 08 月 30 日00 时;
5.2 请申请人于2016年 08月 25 日至2016年 08月 3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持单位介绍信及网上报名回执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09月 07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晓东、王申午 电 话:029-88228899-640
传 真:029-88225678 邮 箱:SXLHZB004@163.com
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紫薇支行
账 号:10201681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