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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太和水厂(净水)迳口取水口上移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受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水厂迳口取水口上移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 YXCGGK2016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水厂迳口取水口上移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 ¥ 8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

四、采购数量: 1 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付款方式

1

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前期勘察设计

(1)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递交初步设计成果;

(2) 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递交招标设计成果;

(3) 招标预算经财政批复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递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 (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 原件 (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 【参保时间须为 2016 年 5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 2015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 2016 年 5 月份或之后 任意一个月 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5 提供 2016 年 5 月份或之后 任意一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6.7.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 ( 含乙级 ) 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以上 ( 含乙级 ) 资质;

6.7.2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 ( 含乙级 ) 资质;

6.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6.9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6.10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6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七、公示期限

7.1 公示期限: 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 5 个工作日)。

八、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8.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期间(每天 9:00 ~ 11 : 30 , 14 : 30 ~ 17 :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 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提交 原件核对 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 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8.2.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2.2 组织机构代码证;

8.2.3 税务登记证;

8.2.4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 6.7-6.8 项 的证明文件;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6 年 9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开标室。

十三、 联系事项

( 一 ) 采购人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828995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 25 号

邮编: 511500

( 二 )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80036

传真号码: 0763—3383139

邮 箱: qyyxzb@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 三 ) 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80036

附件:

1 、 委托代理协议

2 、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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