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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浏阳生物医药园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16】第0524号

  3、采购内容: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9304285.03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印鉴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9月15日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载招标文件。

  8.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8.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8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以及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2765386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8.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告方式。采购人对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告告知方式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开标时间: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9.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9.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数额: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10.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在开标前应携带好银行转账的复印件)。

  账户名: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长沙银行浏阳永安支行

  账号:8001 1684 9211 015

  10.3、缴纳时间:2016年9月15日09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10.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招标文件备案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电话:0731-83280536。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浏阳生物医药园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37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汤先生

  电话:0731-83282880 8328232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碧桂园岭秀2街1栋50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吉女士

  电话:0731-83834118

  传真:0731-83834118

  邮箱:276538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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